国家密码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通知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5〕11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5〕27号),我局一项行政许可事项(即“商用密码科研单位审批”)和一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即“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安全性审查”)取消;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”和“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定”两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正在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。现将调整后的《国家密码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(文章来源:国家密码管理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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